一、文件制定背景与依据
为进一步规范新余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注销审批工作,提升行政审批效能,优化营商环境,同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、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及江西省相关配套文件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本规程。
二、主要内容解读
1.明确审批权限,实行分级管理
根据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及危险废物的类别和风险等级,划分了市、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权限,实行分类分级管理。
2.细化许可条件,严控准入门槛
根据经营方式的不同,分别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,确保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硬件设施:
3.规范办理流程,提升服务效能
文件对许可证办理全流程进行了规范,明确了办理时限和环节。
4.严格证后监管与退出机制
对初次申请、正式换证有效期管理进行了规范;对若改变经营方式、增加类别或规模超过原批准20%等明确为重大变动,需重新申请,视同新项目审批;明确了经营单位注销前必须对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,并提交污染防治方案,确保“善始善终”。
三、亮点与创新
1.减轻企业负担,明确规定专家评审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,由政府买单,切实减轻了申请企业的经济负担,保障了评审的公正性。
2.审批提速,将法定审批时限大幅压缩(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,不含法定技术评估时间),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。
3分级分类更精准,优化了监管资源配置。
相关链接: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《新余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及注销工作规程(试行)》《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联审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https://sthjj.xinyu.gov.cn/hbj/jgznqe/2025-11/03/content_931c564659294d89831a68c6022c6527.shtml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