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8日,新余市生态环境局依托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”平台,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专题学习讲座,将法典宣传培训融入常态化法治教育。各县(区)生态环境局副科级以上干部、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共计80余人参加学习。
本次讲座邀请省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”成员、市“八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、新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、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——简颖慧授课,系统深入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与核心架构、环境执法新变化及公民环境权益保护等三方面内容。重点剖析了派出机构独立执法权、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等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新规定,并结合噪声污染防治、光污染防控等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,为参训人员准确把握立法精神、明晰实践要求提供了指导。
此次将“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”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宣传培训相结合,是市生态环境局创新法治教育形式、提升学法实效的有益探索。通过将法典学习纳入常态化法治培训体系,既深化了干部职工对法典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,也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夯实了法治根基。
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将法典精神贯穿于日常执法实践之中,以严密法治力量守护新余绿水青山,为建设美丽新余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


